涉外文书认证及香港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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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利亚公司文书公证认证

作者:Paul 来源:原创 日期:2017/12/8 16:28:38 人气: 标签:

叙利亚公司文书公证认证。

一、   申办原则

(一)送往中国使用的文书

1、中国公民如需将在叙利亚发生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送往国内使用,须向使馆申办公证书或认证书。

2、凡叙利亚有关当局出具的文书或证明文件,需在我国使用时,应事先办理当地公证机关的公证、叙利亚内政部或其他部门的认证和叙利亚外交部的认证后,再来我馆认证,然后方可送往国内使用。

3、送往中国使用的阿文文书,应送叙利亚外交部认可的翻译机构翻译成英文。

(二)携来叙利亚使用的文书

1、中国公民在国内开具的诸如出生、结婚、离婚、学历、毕业证、未受刑事处分等证明文书,需在叙利亚使用时,原则上应由当事人(或委托他人)先办妥在国内的公证和认证。程序是:先在我国内涉外公证处办理公证,再办理我外交部领事司或地方外办的认证,然后再办叙利亚驻华使、领馆的认证,方可携来叙利亚使用。

2、凡申办继承(含放弃继承)、房产、遗嘱、赠与和涉及重大经济利益的公证或认证,当事人必须来馆面谈。

3、凡申办授权、委托、声明、结婚、离婚、复婚、收养等公证或认证者,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二、   申办手续

1、填写使领馆公证认证申请表;

2、 交验国籍或身份证件;

3、 除文件正本外,还需提交文件的复印件一份。

三、   所需时间

 所需时间:一般需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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