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文书认证及香港公证
手机站 | RSS订阅 | 匿名投稿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资料中心 > 公证认证相关资料 > 正文

原来为中国公民加入外籍后出售在国内的房产所需同一人公证认证

作者:Paul 来源:原创 日期:2017/11/19 10:08:09 人气: 标签:

原来为中国公民加入外籍后出售在国内的房产所需同一人公证认证。

原来为中国公民加入外籍后如何出售在国内的房产?如果中国公民之前以中国身份在北京购买的房产,后来,出国并加入了外国的国籍,此时如如果需要出售在国内的房产,应该如何办理呢?

易代通使馆认证网提示,此时首先需要在所在国开具证明,证明所持外国护照上的身份信息与原持有的中国身份证上的身份信息为同一人,然后再到房地产登记中心办理更名手续,当然需要带上相关身份证明、房地产原件等资料,如果本人不方便回国,可办理公证委托并经中国驻国外大使馆认证,委托给国内代为办理。

更名后,接下来,便可以委托中介出售房屋了,当然,整个售房流程均可公证委托给律师介入,以便更好地防范房屋出售过程中的风险,顺利回收房款。

那么,怎样确定美国护照号和之前中国身份证号是同一个人,公证认证怎么办?

之前是中国籍,后加入美国籍,如何证明新的美国护照和之前中国身份证是同一人,这个问题是加入美国籍的华人经常遇到的问题。以下以一个案例来分析。

背景资料:亲戚在美国的纽约使领馆办了一份委托卖房公证,但上面只有护照号码,当时买房时用的是身份证号码,现在房产交易所要我们出示身份证和现在的护照是同一个人的证明,这个证明在哪个部门能做?

很简单,只需要做一份声明书,里面列明,之前中国身份证号和新的美国护照号,同时把两个证件的复印件附在后面,一起做成公证书,之后送中国领馆认证即可。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0
0
0
0
0
0
0
0
本文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