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香港律师渴望获得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律师界普遍看好中国委托公证人。 随着香港与内地在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往来普遍和频繁,所需要的法律服务也不断增加。日前香港拥有“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其公证服务被内地认可的律师约有300多人,而希望获得这种资格的香港律师也越来越多,因为拥有这项资格可以扩大他们的业务范围。 以前获“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的香港律师是由内地有关部门指定的,而近几年则需要修读有关课程及通过考试才能获得。 香港律师的公证工作并不涉及内地的法律诉讼,他们只是提供顾客在港情况的证明文件,其中提供婚姻证明文件占了公证业务的大部分,因为每年有数万香港人与内地人结婚。根据内地有关规定,准备与内地居民结婚的香港居民必须持公证过的未婚证明在证明发出3个月之内前往内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手续。 以前香港房地产兴盛,律师单是做楼宇买卖的按揭合同生意就已经不错。但近几年香港楼宇交易大减,律师生意下降,业内竞争激烈,收费也不断下调,律师的收入已大不如前。而另一方面,与内地有关的各种法律服务需求量越来越大,因此许多律师开始调整自己的业务方向,寻求参与内地与香港两地法律事务的机会。 中国委托公证人,简言之,即由中国司法部在香港众多律师中,经过申请考试,严格挑选出的几百名律师,任命为中国委托公证人,办理香港送往中国内地使用的文书公证手续。即“内地认可的公证人”。 委托公证人由司法部考试、考核合格后委托。委托期为三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变更委托期限。委托期满,本人提出申请,经司法部考核合格并接受业务培训后,可连续委托。 委托公证人的业务范围是证明发生在香港地区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证明的使用范围在内地。 担任中国委托公证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中国委托公证人受《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管理办法》约束。该办法于1995年2月22日颁布并实施,并于2002年4月1日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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