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企业主体资格存续证明公证认证-美国、加拿大、英国、BVI、开曼、澳洲。 国外企业文书在中国使用之前,必须办理好公证认证手续,方可有效使用。 法律依据: 由于中国尚未加入《取消外国公文认证要求的公约》,简称“海牙公约”,因此,根据国际惯例,外国文书送往中国使用,除有双边协议或多边协议或一国单方免除认证外,均须办理领事/使馆认证。同时根据2006年4月27日「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200681号文」:第五条: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国外公司主体资格存续证明使馆公证认证目的: 1、国内成立公司办事处 2、国内进行商业行为 3、涉及国内的民事诉讼纠纷 4、以公司名义申请注册商标 5、以公司名义购置房产等 国外公司主体资格存续证明使馆公证认证类型: 1、公司注册证书使馆认证 2、公司章程使馆认证 3、公司会议纪要使馆认证 4、公司董事会议决议使馆认证 5、公司银行资信证明使馆认证 6、公司银行存续证明使馆认证 7、公司股东董事在职证明使馆认证 国外公司主体资格存续证明使馆公证认证办理步骤: 1、首先委托当地的国际公证律师对文件进行公证 2、其次委托该国外交部对文件进行认证 3、最后把文件送往中国驻该国使馆办理领事认证 国外公司主体资格存续证明使馆公证认证办理时间: 1、普通办理时间为15个工作日 2、加急办理时间为7个工作日 3、英国特急办理时间为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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