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香港公司出具的董事会决议要拿到孟加拉国银行去使用,要求办理香港国际公证及孟加拉国驻港领事馆认证。
由于孟加拉国不属于取消文书认证的海牙公约国,因此办理流程如下:
1、香港国际公证人公证;
2、香港高等法院认证;
3、孟加拉国驻港领事馆认证。
办理董事会决议公证认证有两种做法:
1、如果董事方便去香港,则办理签名属实公证;
2、如果董事不便去香港,则办理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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