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香港和世界其他各国及内地各种交流往来的日益频繁深入,香港文件拿到香港之外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要想使香港文件在香港之外合法有效使用,就需要办理香港文书加签注。 所谓香港文书加签注,也叫加签,或认证,英文Apostille。 在香港,办理文书加签注的部门是香港高等法院。 在办理文书香港加签注之前,需要由香港的国际公证人或中国委托公证人首先办理公证。 根据香港文书使用地不同,香港文书加签注的办理流程也不尽相同。具体情况请咨询使馆认证网010-59792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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