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文书认证及香港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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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和内地子女关系声明办理公证用于单独二胎

作者:Paul 来源: 日期:2014/5/8 14:28:00 人气: 标签:
目前国内开放了“单独二胎”政策,夫妻双方只要一方是独生子女,国家就允许生第二个宝宝,这使很多符合规定的家庭很是高兴,很多家庭都开始办理二胎准生证了,但X小姐和X先生就遇到了一些问题,导致准生证一真办理不下来,这让夫妻两个非常着急,原因就是,X小姐是独生子女,但她的母亲在90年代初就移民香港了,国内政府部门不能确定X小姐的母亲移民香港后是不是生育过其它子女,所以就需要X小姐的母亲要写一份声明给国内政府机关,而且国内政府机关想要认可这份声明书的话,这份声明书还需要经过加盖转递章,这个问题难住了X小姐和先生,这个要怎么办理呢?
这个声明书办理公证需要X小姐的母亲带本人的香港身份证、加乡证、护照原件以及大陆的身份证复件亲自到公证人面前去签署声明书,另外还需要提供一份文件,就是证明X小姐和他母亲是母女关系的文件,这个文件在国内的公安局就可以申请出来,然后把这个文件的复件同样提供给公证人。公证人会对经过本人签过字的声明书办理公证,然后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到国内来政府部门就可以使用了。
声明书内容包托:本人xxx,和XXX是母女关系,之前是中国公民,持有中国身份证,身份证号:XXXXXXXXXX什么时间加入香港籍,加入香港籍后并没有生育任何子女等等,声明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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