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香港人和一个北京人在香港结婚,领取香港结婚证书,现在双方分居,北京一方在北京市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法院要求提供其香港结婚证公证及转递手续,请问该怎么办? 根据香港和内地文书流转的规定,香港文书那到中国内地使之前需要办理好相关公证及加章转递手续,之后方可在内地有效使用。 目前虽然香港已经回归,但在法律方面仍维持之前不变,香港采用的是英美普通法,和内地有很大区别,所以为了保证香港文书在中国内地的合法有效使用,中国司法部建立了中国委托公证人制度,由司法部在香港的律师中经过考核任命一批经验丰富的律师作为委托公证人,由他们对送到内地使用的文书办理公证,并且对公证书格式及流程做出严格规定。 香港结婚证公证用于在北京办理离婚办理流程: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 在办理时必须明确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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