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文书认证及香港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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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澳大利亚珀斯总领事馆

作者:Paul 来源:原创 日期:2013/4/28 10:56:51 人气: 标签:

中国驻澳大利亚珀斯总领事馆

总 领 事:汪银儿(Wang Yiner)

地   址:45 Brown Steet, East Perth, W.A. 6004, Australia

国家地区号:0061-8

电   话:92220333, 92220305

领 侨 组(签证,侨务):92220300, 92220321, 92220302

商 务 室:92220311, 92220310

传   真:92216144

网   址:http://perth.china-consulate.org
      http://perth.chineseconsulate.org

电子邮箱: chinaconsul_per_au@mfa.gov.cn
      chinacon@iinet.net.au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珀斯总领馆可以为西澳有关机构出具并经澳外交贸易部认证的、拟送往中国使用的公证书或者商业文书等办理领事认证。如文书送香港、澳门使用,可在外交贸易部驻西澳州办公室办理附加证明书(APOSTILLE)后,直接送香港或澳门使用。无需向驻珀斯总领事馆申办认证。但如香港或澳门有关机构要求文书经总领馆认证,当事人也可向我馆申办认证。  
一、领事认证业务范围及要求  
总领事馆办理的认证只确认文件上外交贸易部西驻澳州办公室官员的签字和该办公室的印章属实,对文件内容不负责任。如果文件涉及内容与中国法律及有关规定相抵触,总领事馆有权不予认证。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我馆受理符合以下条件的认证申请:  
(一)西澳有关部门出具并经澳外交贸易部驻西澳办公室认证的文件。  
(二)驻在国认证机关及人员的印章、签字在我馆进行了备案;不符合印章、签字备案要求的文书,不能在我馆办理认证;
(三)文书真实合法,没有明显违反中国法律或可能损害中国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  
(四)申请认证的文书在两页以上的,应装订成册,不易被拆换。应采用火漆加封或加盖骑缝章或加盖钢印等,以保证文书的完整性。  

二、办理领事认证基本流程示意  
(一)有关文书向我馆申办领事认证前,应当在驻在国当地办妥公证认证。  
1、由西澳州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书,可直接送外交贸易部驻西澳州办公室办理确认手续;  
2、非政府部门出具的文书,需经当地有资格的公证律师(Notary Public)或太平绅士(JUSTICE OF PEACE)公证后,再送外交贸易部驻西澳州办公室办理确认手续。  
外交贸易部驻西澳州办公室地址:LEVEL 17,EXCHANGE PLAZA,SHERWOOD COURT,PERTH,WA 6000,电话:08-92314499。  
(二)提出申请  

当事人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我馆申办领事认证。  
当事人应当按要求逐项填写公证认证申请表,并在相应位置签名。  

(三)提交材料:  
1、填写好的公证认证申请表;  
2、当事人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件和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由澳大利亚外交及贸易部驻西澳州办公室认证过的公证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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