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文书认证及香港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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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美国纽约总领事馆

作者:Paul 来源:原创 日期:2013/4/28 9:46:05 人气: 标签:

中国驻美国纽约总领事馆

总 领 事: 孙国祥(Sun Guoxiang)

地  址: 520 12TH AVENUE, NEW YORK NY 10036, USA

信  箱: 1007

电  话: 001-212-2449456,001-212-2449392(总机)

  办公室:9008, 9006

  新闻组:1701

  签证组:6008

  商务组:1708

  文化组:1608

网  址: http://www.nyconsulate.prchina.org
      http://newyork.china-consulate.org
      http://newyork.chineseconsulate.org
电子邮箱: chinaconsul_ny_us@mfa.gov.cn

总领事馆联系方式  地址: 纽约市曼哈顿12马路520号,42与43街之间,邮编:10036
电话:212-2449392 / 212-2449456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
护照/签证/公证/认证事务办公时间为: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下午2:30(节假日除外)

领事认证须知
一、申请条件   
需认证的文书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文书已经美国国务院或州务卿(Secretary of the State)认证办公室认证;  
(二)文书真实、合法,没有明显违反中国法律或可能损害中国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  
(三)申请认证的文书在两页以上的,应装订成册,不易被拆换。应采用火漆加封或加盖骑缝章或钢印等,以保证文书的完整性。  

二、认证程序   
(一)有关文书在认证前,应当首先由当地公证员(Notary Public)办理公证或由有权机关出具“核证副本”(Certified Copy);  
(二)所在州州务卿认证(部分州要求先向County Clerk申请认证,再由州务卿认证);  
(三)驻美使馆所在领区还需送美国国务院认证办公室认证;  
(四)申请人根据美方认证单位所在领区(请点击查看领区划分)分别向大使馆或有关总领事馆递交认证申请。  

三、提交材料   
(一)逐项填妥的《公证、认证申请表》一份。  
(二)拟认证的文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本人有效护照原件及带照片资料页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当事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如办理公司营业执照文件认证,还应提交公司法人代表的护照或驾照复印件及能证明公司法人代表身份的公司文件。  

四、办理方式   

(一)当事人本人或委托他人递交并领取认证申请。
(二)无需提前预约。
(三)如有需要,当事人须根据大使馆(或总领事馆)通知前往面谈。  

 五、受理时间   

(一)正常办理:4个工作日。因补充证明材料、向国内请示核实情况、不可抗力等原因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二)加急服务:第2或第3个工作日取证。

(三)特急服务:当日取证(请在上午12:00前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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