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文书认证及香港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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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法国里昂总领事馆

作者:Paul 来源:原创 日期:2013/4/27 13:48:20 人气: 标签:

中国驻法国里昂总领事馆

中国驻里昂总领事馆于2009年12月2日正式开馆。

总领馆领区为法国东南部的12个省,即:罗讷省、安省、阿尔代什省、德龙省、伊泽尔省、卢瓦尔省、上萨瓦省、萨瓦省、多姆山省、阿列省、康塔尔省和上卢瓦尔省。上述12省分属2个大区,即:罗讷-阿尔卑斯大区和奥弗涅大区。总领馆领区面积约71000多平方公里,人口约730余万。领区内的主要城市有里昂、克莱蒙费朗、格勒诺布尔、圣太田、安纳西、尚贝里等。

总领事:殷立贤(Yin Li Xian)
地址:26,rue Louis Blanc,69006 Lyon(里昂市第六区路易·布朗街26号)
国家地区号:0033
电话(领事保护):437248307
电话(签证、护照证件):437248305
传真:437240099
网址:http://lyon.consulatchine.org
邮箱:chinaconsul_lyon@mfa.gov.cn

交通路线:
(一)乘坐地铁B线在Gare Part-Dieu站下车。
(二)乘坐公共汽车 C3线在Halles Paul Bocuse站下车。
办理签证、护照、公证、认证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时30分至12时

办理认证的有关程序 
 
一、 送往中国使用的公证文书的认证
在法中国公民、法国人或居住在法国的外国人欲送往中国使用的法国有关公证文书,如出生证明、单身证明、委托书、声明书、身份证明书、学历证明、商票证明及有关房产继承、房产登记等均须经由法国当地公证员(NOTAIRE PUBLIC)或有关主管部门公证,再经法国外交部认证,最后送中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认证。法国外交部认证部门的地址请参见法国有关机构信息一栏。

二、 送往法国使用的法律文书的认证
在法中国公民或外籍华人发生在中国境内的事实和行为,如出生、死亡、婚姻状况、学历、毕业证、未受刑事处分等,当事人首先应在中国有关涉外公证处办理好公证,先经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有关省级外事办公室认证后,再送法国驻中国大使馆或驻上海、广州、武汉、成都、沈阳总领事馆认证。然后直接送往法国有关部门使用。

当事人可通过被授权办理领事认证和代办领事认证的有关省级外事办公室代办外交部领事司和法国驻华使领馆的认证,也可请在京被授权代办民事类文件领事认证机构代办外交部领事司和法国驻华使馆的认证。

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有关省级外事办公室、在京代办领事认证机构请参见中国有关机构信息一栏。

三、香港、澳门特区与法国系《取消外国公文认证要求的公约》成员国,因此,香港、澳门特区发往法国使用的文书或法国送往香港、澳门特区使用的文书无需办理认证。

四、凡向大使馆或总领事馆申办认证手续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护照或居民身份证)及其相关文件和复印件。

五、中国驻里昂总领事馆不承担各种文书的翻译工作,如需翻译,可直接向在法国正式注册的上诉法院翻译申请办理。有关经法国法院正式注册的翻译人员的姓名、地址、电话等参见法国有关机构信息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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