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文书认证及香港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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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缅甸曼德勒总领事馆

作者:Paul 来源:原创 日期:2013/4/26 11:10:50 人气: 标签:

中国驻缅甸曼德勒总领事馆

总 领 事:郁伯仁(Yu Boren)

地  址:YADANAR LANE, YANGYI AUNG ROAD

国家地区号:00952

电  话:34457, 34458, 35937

传  真:35944

网  址:http://mandalay.china-consulate.org
     http://mandalay.chineseconsulate.org

电子邮箱: chinaconsul_man_mm@mfa.gov.cn

认证须知 
 
根据国际惯例和中国领事实践,办理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等能在另一国境内被相关部门承认并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印章和签字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曼德勒总领事馆可以为已经缅甸外交部认证官员认证拟送往中国使用的文书办理领事认证。

办理须知

一、认证程序

有关文书递交总领事馆认证前,应首先经当地公证员公证,之后再将公证过的文件送交缅甸外交部认证

二、可受理认证文书的条件

1. 文书已经缅甸外交部领事司有关认证官员认证;

2. 文书真实、合法,并且无违反中国法律或可能损害中国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

3. 申请认证的文书在两页以上的,应装订成册,确保不易被拆换。应采用火漆加封或加盖骑缝章或钢印等,以保证文书的完整性。

三、应提交的材料

1. 逐项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公证认证申请表》一份。

2. 缅甸外交部领事司认证的文书原件及完整复印件一份。

3. 当事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 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应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5. 如办理公司营业执照文件认证,还应提交公司法人代表的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能证明公司法人代表身份的公司文件。

四、办理方式

1. 当事人本人或委托他人递交申请并取证。

2. 无需提前预约。

3. 如有需要,当事人须根据总领事馆通知前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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