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文书认证及香港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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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公证_中国驻伊朗使馆认证

作者:Paul 来源: 日期:2013/5/15 14:30:05 人气: 标签:

伊朗使馆认证是保证伊朗文件在中国有效使用的基础。办理伊朗公证认证的目的就是要使伊朗的文件在拿到中国使用时,被文书的中国的政府机构所认可。
认证是指一国的外交、领事及其授权机构在涉外文书上确认公证机关、认证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的行为。
办理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为另一国有关当局所承认,不致因怀疑文件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即通常说的使文书发生域外效力。大使馆依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等有关规定,接受领事辖区(领区)内的认证申请。
领事认证须知
一、申请条件
需认证的文书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文书已经伊朗外交部认证办公室认证;
(二)文书真实、合法,没有明显违反中国法律或可能损害中国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
(三)申请认证的文书在两页以上的,应按公证机关的要求,装订成册,装订处需加盖骑缝章,以保证文书的完整性。

二、认证程序
有关文书在认证前,应当首先由伊朗外交部认证员办理认证。
三、提交材料
(一)逐项填妥的《公证、认证申请表》一份。
(二)已经伊朗外交部认证的文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本人有效护照原件及带照片资料页复印件。
(四)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代理人有效护照原件和当事人有效护照复印件。
(五)如办理公司营业执照文件认证,还应提交公司法人代表的护照复印件及能证明公司法人代表身份的公司文件。

四、办理方式
(一)当事人本人或委托他人递交并领取认证申请。
(二)如有需要,当事人须根据大使馆通知前往面谈。

五、受理时间
正常办理:5个工作日。因补充证明材料、向国内请示核实情况、不可抗力等原因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六、取证及费用
(一)认证书出具后,可凭取证单按取证日期到大使馆缴纳费用并领取认证书。逾期6个月不取,大使馆将销毁处理,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二)正常办理:民事类认证:每份30美元;商事类认证:每份60美元。
(三)大使馆只接受现金支票,不接受现金、信用卡和个人支票。

七、注意事项
(一)根据国内有关部门规定,用于结婚登记的无配偶声明或证明,自出证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因此,上述公证自出证之日起超过6个月的,当事人需重新办理公证认证。
(二)用于来华收养的婚姻状况、健康、财产、收入和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书自公证之日起至申请收养登记之日止(不含中国收养中心审理时间),超过6个月的不予认证。
(三)送大使馆认证的文件,领事官员将进行审核。如发现任何问题,如程序不完整、格式不规范、含不合法内容、复印件不清晰、表格填写不实,以及文件有涂改、拆换等,该文件的认证申请将不被受理。
(四)领事官员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与认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五)经使馆认证过的文书,不得任意拆装或涂改。因申请人自行拆装或涂改文件引起的问题及相关法律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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