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办理结婚证和委托代理人公证认证都有那些程序? 香港公司的文件直接拿到国内是无法使用的,『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序的证明文书,不具有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地区人员流动速度加快,人们交际范围在不断扩大,内地人与港澳台地区居民结婚领证也属常见。那么,内地人与港澳台居民结婚登记流程是怎样的呢? 一般来说婚姻效力应以符合婚姻缔结地的法律为前提条件,只要在婚姻缔结地合法,我国法院一般认定其合法性。但我国的法院要求对国外登记结婚的结婚证书进行认证。 港澳台居民与中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办理条件: 1. 婚姻当事人一方户籍所在地为本地户籍; 2. 男女双方自愿结婚,且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 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4. 均无配偶; 5. 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6. 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港澳台居民与中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办理流程: 1、国外结婚证书的认证程序: 当事人对在国外登记注册的结婚证书在该国进行公证(该国的公证机关或有公证权的律师行),然后到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进行认证。 2、台湾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程序: 首先由台湾地区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台湾公证机关将公证书副本寄交上海公证员协会,大陆一方将公证书副本带到上海公证员协会核证。 3、香港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程序: 由我国司法部指定的公证律师做公证,然后至中国法律服务香港公司敲转递章。 4、澳门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程序: 由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做公证即可。 内地人与港澳台居民办理结婚证较内地要严格得多,并且要提供的材料也大有不同。 |
结婚证公证|出生证公证|护照公证|公司公证|主体资格公证--易代通使馆认证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