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文书认证及香港公证
手机站 | RSS订阅 | 匿名投稿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常见问题 > 正文

香港文书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后直接转递送到法院还是当事人自己送达

作者:Paul 来源: 日期:2018/2/22 15:23:29 人气: 标签:

香港文书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后直接转递送到法院还是当事人自己送达?

香港文书拿内地使用办理公证转递手续的依据:

依照《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管理办法》(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五条 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委托公证文书,须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核,对符合出证程序以及文书格式要求的加章转递,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转递.”

《中国委托公证人办理公证文书规则(试行)》(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十一、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公证文书必须按照本规则附件二规定的程序送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加盖转递专用章后,方可发至内地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1996年2月18日)“在办理涉港案件中,对于发生在香港地区的有法律意义的事件和文书,均应要求当事人提交上述委托公证人出具并经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加章转递的公证证明;对委托公证人以外的其他机构、人员出具的或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序的证明文书,应视为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也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所涉及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香港文本要经过公证及转递才能在内地有效使用,这其中的转递最早就是为了防止文件被篡改,而有司法部驻港办公室认证后直接送达到内地使用部门,如法院等。那么现在是直接转递还是当时自己送到?

香港公司要在内地打官司,委托了中国的律师来办理,法院需要办理授权委托书的香港公证及转递手续,那么香港公证委托书办好后,是由香港直接转递寄给国内法院吗?不经过诉讼当事人的手对吗?

香港公证及转递起初的目的是满足香港日益增长的拿到内地使用的文书公证需求,由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然后由司法部派驻港机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办理加章转递,由其直接寄送给国内的使用部门,但是后来,随着公证数量的大量增加,由香港直接转递寄送的时间和成本大大增加,因此,到后来,除少数文件需要香港直接寄送外,其余都由当时人自行寄送。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0
0
0
0
0
0
0
0
本文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