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外商独资企业,投资方是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均是外国人,已做好投资主体资格公证认证,在工商提交所有材料时,请问 1、原投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护照复印件是否须核对原件? 2、拟/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总经理的任职文件是否须公证? 3、拟/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总经理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是否须携带原件核对? 谢谢
您好,1.一般不需要;2.不需要;3.一般不需要。 具体还要跟当地工商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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