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文书认证及香港公证
手机站 | RSS订阅 | 匿名投稿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常见问题 > 正文

境外证据公证认证北京有办理的吗?

作者:Paul 来源:原创 日期:2013/3/29 13:22:32 人气: 标签:

随着中国与世界各国各种交流的增多,双方之间的纠纷也随之增加,在国内法院办理涉外诉讼的频率也增加,这是法院会要求提供境外证据公证认证文件,这该怎么办理?
境外证据公证认证的法律依据
所谓境外证据,即在中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在涉外商事案件诉讼中,由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组织,或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或者诉讼标的物在外国,因此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大量涉案证据是在中国领域外形成的这一事实。对于境外形成的证据,目前的司法实践要求必须履行一定的证明手续、具备相应的形式要件后,方才具有证据效力。其直接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则》)第十一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司法解释将涉外商事案件中的证据区分为境内形成的证据和境外形成的证据,并对境外形成的证据提出了严格的形式要件,即履行公证认证或者其他证明手续。

境外证据公证认证流程
1、委托国际公证律师或公证员进行公证;
2、将公证过的境外证据送该国外交部进行认证;
3、将经过该国外交部门认证的境外证据送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进行认证。

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证据进行公证
1、香港地区。对于在香港地区形成的证据的公证证明问题,主要通过委托公证人制度进行办理。从1981年开始,司法部建立委托公证人制度,即由司法部考核后委托部分香港律师作为委托公证人,负责出具有关公证文书,经司法部在香港设立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并加章转递后,送回内地使用。
2、澳门地区。由于司法部没有在澳门建立委托公证人制度,只要经过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或者澳门司法事务室下属的民事登记局出具公证证明,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交。
3、台湾地区。对于在台湾地区形成的证据,首先应当经过台湾地区的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并由台湾海基会根据《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以及《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实施办法》,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在美国、英国、加拿大形成的证据进行公证
1、美国。委托国际公证律师或公证员将美国进行公证,或从政府相关部门申请核证副本;将公证过的境外证据送美国外交部或州政府进行认证;将经过美国外交部认证的境外证据送中国驻美使馆认证。
2、英国。由英国公证人进行公证;送英国外交部进行认证;将经过英国外交部认证的结婚证送中国驻英使馆认证。
3、加拿大。由加拿大国际公证人进行公证;送加拿大外务省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认证;送中国驻加拿大使领馆做使馆认证。

使馆认证网专业办理境外证据公证认证。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0
0
0
0
0
0
0
0
本文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