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外财产分分割诉讼中,如果其中一方在国外,无法回来,则可以写好声明,并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寄回国内即可。以下是一个案例。 我和前妻婚后从我单位分得一套公房,现在我们离婚了,她人在美国,她同意房子归我所有,写个申明就可以吗?怎么写,要不要到大使馆公证? 这种情况下,写好声明书即可,格式没有特别要求,如果不会写,可以问一下国内律师,国内通常接受哪样的。写好后,如果她已入美国籍,则需要首先到美国公证员处做声明书公证,然后送州务卿认证,最后到中国领馆认证,如果持有的还是中国护照,则可直接到中国领馆公证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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