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房主在国外,无法亲自回来办理,委托国内亲友办理的情况很常见,解决办法就是做好委托书,然后在当地公证认证手续,寄回国内即可。以下这个案例就是这样。 您好,本人昨天在深圳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当即交了10万元定金,今天卖方去公证时出现了问题,因为她是代理她儿子来做房屋买卖的,儿子本人在美国,他们在黄山做了授权公证,可是今天在深圳多家公证处都办不了,说是黄山的公证处的权限不够,可过户但是红本还是卖房的名字,只有卖房儿子回国本人处理,卖方代理人也就是卖方的妈妈要求我们支付儿子的路费,这是否合理?关于授权有其他解决办法吗?谢谢 这个案例的解决办法就是,办理委托书公证或认证。如果其儿子已经入了美国籍,则让他儿子首先到公证员处公证委托书,然后送州务卿认证,最后到中国领馆认证。如果没入,还持有中国护照,则可以采用上述途径,或直接到中国领馆办理公证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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