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书海外使用办理公证认证流程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香港发往《取消外国公文认证要求的公约》成员国及英联邦国家使用的文书,需要经过以下程序:1.香港国际公证律师对文件进行公证;2.香港高院加签;无需办理领事馆认证。 二、香港公司的文件拿到非《取消外国公文认证要求的公约》成员国使用,需要经过以下程序:1.香港国际公证律师对文件进行公证;2.香港高院加签;3.香港使领馆认证。 经过以上三步之后,文件拿到国外方可正常使用,但是如果文件使用国在香港没有使领馆,则必须再经过以下两个步骤: 4.将香港高院加签的文件送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认证;5.最后要送到北京的该国大使馆做使馆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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