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文书认证及香港公证
手机站 | RSS订阅 | 匿名投稿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资料中心 > 公证认证案例 > 正文

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在涉外授权书法律效力中的作用

作者:Paul 来源: 日期:2012/11/15 10:06:38 人气: 标签:

涉外授权书在国内使用的越来越多了,要想使其发生法律效力,就必须办理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下面就结果一个案例来说明。

背景资料:一个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其股东为中国一个,美国一个(个人),现该企业办理贷款须出具一份董事会决议,但美国股东在美国,无法出席,他在中国有一个代理人,他原来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不明确,而且那份授权书很简单,只说明了授权某人代理某人。。。。。事宜,后面就是授权人和代理人签字,请问该授权书的效力问题?若无法律效力,那严格的授权书该如何办理?(是否是:美国股东在美国出具授权书,经美国公证机关公证,再经我国驻美国领事馆认证)。

首先针对这个问题,授权书必须明确,不能含糊不清,其次,美国出具的授权书,必须经美国公证员公证,再经美国州政府认证和我国驻美国领事馆认证,才能在中国有效力。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0
0
0
0
0
0
0
0
本文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