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文书认证及香港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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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外使领馆公证认证文书是否需要提供原件才能办理?

作者:Paul 来源:原创 日期:2018/7/19 17:49:17 人气: 标签:

中国驻外使领馆公证认证文书是否需要提供原件才能办理?

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公证的法律依据

《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5条规定:领事职务包括“担任公证人,民事登记员及类似之职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15条规定:“我国驻外国大使馆、领事馆可以接受在驻在国的我国公民的要求,办理公证事务”。我国与外国签订的双边领事条约中,亦有涉及公证和领事认证的规定,如:“为任何国籍的个人出具在派遣国使用的各种文书;应派遣国国民的要求,为其出具在派遣国境外使用的各种文书;认证派遣国有关当局或接受国有关当局所颁发的文书上的签字和印章。”

在境外的中国人士,一直在增加,不管是工作,留学,生活等成功的吸引众多人士走出去,在境外获取的各类文书,送往中国境内使用的几率增加,以及境外公民的文书在国内使用机会也在增加,境外文件送往中国使用,都必须经过设在该国的领事馆进行认证,那么中国驻外使馆认证对所要进行认证的文书有什么要求呢?

中国驻外使馆认证文件要求:

1、大部分文件不需要提供原件,只需要提供扫描件即可

2、所提供文件必须是真实有效的,我司声明不办理认可违法文件的认证

3、大使馆认证两类文件,一类是个人文件,出生证,结婚证 ,无犯罪证明,离婚证明,委托书等,一类是商业文件,也就是公司注册所得文件,以及公司后期发展所获取的文件

4、对认证完成之后的文件,勿擅自涂改文件上的任何信息,或者拆换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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