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在国内设立代表处办理代表公证认证手续需要董事面签吗 代表处是外资进入中国最简便,成本最低的一种途径,因此,自从中国允许外资注册以来,成千上万的外资代表处成立。按照国家的规定,代表处只能从事与总公司相关业务的联络,推广等活动,不能从事经营活动,但是,前些年,由于监管的不是很严格,很多代表处从事了实际的经营活动。同时有个别代表处假借国外公司名义从事一些非法活动,更有甚者国外母公司已经注销,但是代表处还在运行。 因此为了严格代表处管理,从2011年开始,国家先后出台代表处管理方面的新规,严格代表处的设立,延期,变更等。其中最为重要的一条就是代表处从设立,到延期变更都必须办理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公证认证手续。 新加坡公司要在上海成立代表处,公司文件必须办理公证认证,中国驻新加坡使馆要求,所有需要公证认证的文件必须分开办理,公司证书等文件已完成公证认证,现在还有一份授权书及任命书需要办理,因涉及签字方面,律师要求董事去面签,董事没有在新加坡,能否不面签就可以办理的吗? 现在成立代表处需要把母公司很多资料办理公证认证,新加坡公司一般要求公证认证:1、注册证书;2、章程;4、授权书;5、任命书;6、银行资信证明;中国驻新加坡使馆要求,所有文件必须分开办理公证认证。 就本问题,代表处代表无论任职,免职。都要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在母公司所在地公证,然后送中国领事馆认证就行了。可以不让董事面签,只要把授权书及认命书签字原件寄过去,就可以办理公证认证。 办理流程:国际公证人公证、新加坡法律学会认证、中国驻新加坡使馆认证 。时间:15个工作日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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