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加拿大外交部或省政府指定部门认证? 随着到加拿大留学,工作,生活以及移民的越来越多,随之加拿大相关文书如加拿大结婚证出生证等拿到中国使用的情况就增加了不少,这时就需要办理加拿大文书公证及加拿大外交部或省政府指定部门认证和中国驻加拿大使领馆认证。 根据国际惯例和中国领事实践,办理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等能在另一国境内被相关部门承认并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印章和签字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 驻加拿大大使馆、总领事馆可以为由加公证机构出具,并经加外交部或有关省(地区)政府指定部门认证的、拟送往中国使用的公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书等办理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须知 一、申请条件 需认证的文书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文书由加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加外交部或有关省(地区)政府指定部门认证; (二)文书真实、合法,没有违反中国法律或可能损害中国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 (三)申请认证的文书在两页以上的,应装订成册,不易被拆换。应采用火漆加封、金属孔钉(eyelet)装订、加盖骑缝章或钢印等,以保证文书的完整性。 二、办理程序 (一)有关文书应当首先由当地公证员(Notary Public)、律师或监誓员(Commissioner of Oaths)办妥公证; (二)经驻加使馆领区内公证机构公证后,有关文书需送加拿大外交部认证; (三)经驻加总领馆领区内公证机构公证后,有关文书则送交相关省(地区)政府指定部门认证; (四)申请人根据加方公证机构所在地(分别向大使馆或有关总领事馆递交认证申请。 三、须提供的材料 (一)逐项填妥的《认证申请表》一份。 (二)拟认证的文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本人有效护照原件及带照片资料页复印件。 (四)在加拿大合法居留证件(如枫叶卡、学习许可或工作许可)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当事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六)如办理公司营业执照文件认证,还应提交公司法人代表的护照、居留证件复印件及能证明公司法人代表身份的公司文件。
我们会帮助您完成以下的三级认证程序 第一步,经加拿大当地公证员公证; 公证员会证明该加拿大入籍证明为真实的副本。 第二步,经加拿大外交部或省政府指定部门认证; 外交部或省政府指定部门认证会在公证员公证文件前加一页,装订在一起,该页有省政府的签字和盖章,以证明公证员的签字和印章属实。 第三步,经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或者领事馆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会在省政府认证的文件背面粘贴领事认证的小卡片,以证明省政府的签字和印章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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