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马来西亚公司存续证明使馆公证认证? 所谓马来西亚公司存继证明书(亦称为信誉良好证明书),系由注册国政府或其注册代理所出具的合法证明文件,以证明该公司并不在清算程序中,或该公司并没有撤销注册。如果公司不是在有效存续中,则不能对外有任何法律行为。马来西亚公司的存续证明书由马来西亚公司注册处进行签发,用以证明公司的持续和有效性,是根据THE COMPANIES ACT 2006发出的。 有一家马来西亚公司,在国内绍兴成立了代表处,现在要新增加一位伊朗籍代表,国内工商部门要求提供相应文件的公证,应该如何办理? 一般来说,海外公司驻中国代表处任命新代表,必须提供由母公司出具的任命书,同时要提供母公司良好存续证明文件,这些文件需要经过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认证。 客户经过和当地工商部门的确定,需要对马来西亚公司良好存续证明及其出具的代表任命书做认证。各地政府要求不一定相同,办理之前客户需要和使用部门具体确认。 办理马来西亚公司银行存续证明使馆认证文件: 1、公司银行存续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 2、公司章程复印件 3、公司法人护照复印件以及在国外居留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公证认证申请表 办理马来西亚存续证明公证认证流程:国际律师公证,马来西亚外交部认证,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认证。办理时间通常是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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