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文书认证及香港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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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纳米比亚大使馆认证怎么办理

作者:Paul 来源:原创 日期:2018/4/2 14:53:49 人气: 标签:

中国驻纳米比亚大使馆认证怎么办理?

驻纳米比亚使馆申办公证认证须知

一、为保证公证和认证的法律效力,办理公证认证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1、申请人办理的公证内容必须是真实、合法的。公证的内容(特别是委托书)必须具体,文字表达准确,不可涂改。

2、在中国国内发生的法律行为和事实,由当事人在国内涉外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书后,通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申请办理或代办外交部领事司和纳米比亚驻华使馆的认证。此类公证已具有法律效力,可直接在纳米比亚使用。

3、在纳米比亚发生的法律行为、事实或做成的文书应在纳米比亚当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公证书如送中国内地使用,需先办理纳米比亚外交部认证后再送我馆办理认证。

二、有关手续要求:

1、 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护照原件。

2、 申请人需如实填写《公证、认证申请表》一张。

3、 办理授权委托、声明、身份证明、结婚、离婚、收养、出生、健在书须由当事人持身份证件和有关证明文件,亲自到使领馆领事窗口办理,并当着领事官员的面在有关文件上签名。

三、我馆公证、认证接案、取证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

四、如果您有申办公证、认证方面的问题,请拨打061-372814咨询。

中国驻纳米比亚大使馆

大 使: 忻顺康(Xin Shunkang)

地 址: 28 HEBENSTREIT STREET, WINDOHOEK,NAMIBIA

信 箱: P.O.BOX 22777

电 话: 00264-61-402656

手 机: 00264-811228200

传 真: 00264-61-402655\402659

网  址:http://na.chineseembassy.org   

        http://na.china-embassy.org

电子邮箱: chinaemb_na@mf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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