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德国人在德国领结婚证后怎样回国登记?要公证认证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缔结地法律”, 同时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中国人和外国人在国外进行婚姻登记,在没有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国外登记结婚是有效的,同时也是可以被承认的,不过回国后还是需要进行公证认证的。 随着国际婚姻的普遍,各国结婚证公证认证手续也越来越常见,大多数人都知道在国外结的婚要回结婚所在地办理结婚证公证认证手续,那么两个不同国籍的人在第三方国家结的婚,该去哪里办理结婚证的公证认证呢,下面就举例说明。 中国人和德国人在德国办理了结婚证手续,现在要回中国,听朋友说还需要对德国结婚证公证认证,否则中国不认可,在国内办事就会遇到很多麻烦,是这样吗?如果现在办,会有有效期吗? 办理德国结婚证中国驻德国使馆认证的流程: 第一步,先送当地国际公证律师事务所(Notary Public)公证。 第二步,将经过公证律师公证的结婚证送德国外交部认证办公室或德国外交部授权机构认证。如相关文书系由德国政府部门出具,则可径送德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 第三步,将办好公证、认证的文件送大使馆申办认证。 所以不管是和哪个国籍的人结的婚,文件要拿回中国来用,就必须去结婚所在地而非国籍所在地办理公证及中国大使馆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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