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外籍改名后证明是同一人怎么在领事馆办理公证认证? 随着移民外国的华人的增多,很多华人在工作学习一段时间后加入了外国国籍。但是他们在中国还有房产,股票,或生意,持外国护照办理在中国的相应业务,就会被按照外籍人士对待。同时,由于外国护照上没有中文姓名,因此会出现姓名不一致的问题。针对这种情况,在中国的许多相关机构会要求申请人提供一份经过中国驻外国使领馆认证的《同一人声明书》文件。 因为之前的中国各种信息都是用中国身份证登记的,如房产,银行、证券账户等,现在要处理这些资产,就需要证明是同一个人。 但是现实中没有一个部门能把你这两个身份关联在一起的。 通常移民时有两个程序要走,一个是加入外国籍,一个是放弃中国籍。在加入外国籍时相关文件上只显示加入时的新名字等信息,而注销中国籍只显示之前的中国名字及身份证号,这两个文件上没有衔接。中国的公安机关和公证处都不给办理这种证明公证。 解决办法就是在国外办理。办理时需要到国外的公证机构做一个同一人声明书公证,在声明书中写清楚之前的中国名字及身份证或护照号,及入籍后的外国名字及护照号,然后把外国护照和中国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附在后面。之后办理外国外交部认证,最后拿到中国驻外国的领事馆认证。这样就可以了。 对于已经在中国的外籍华人,不需要专程飞回外国办理,使馆认证网提供相应的全部配套服务,代办《同一人声明书》文件的翻译、公证、认证服务,并可以把完成的文件用快递直接寄到客户在中国的邮寄地址。需要客户提供收件人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同一人证明经过以下几个步骤认证后的文件拿到中国来使用才能被认可和使用,基本程序如下: (1)将需要公证认证的文件,送往出具文件当地国的律师进行国际公证(Notary Public); (2)将经过国际公证的文件送往该国外交部办理认证; (3)最后将办好公证、认证的文件送至中国驻外使馆办理使(领)事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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