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文书认证及香港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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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注册结婚如何在国内办理离婚管辖及公证认证问题

作者:Paul 来源:原创 日期:2017/12/31 10:12:36 人气: 标签:

国外注册结婚如何在国内办理离婚管辖及公证认证问题。

涉外离婚案件管辖问题

一、均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即华侨的离婚诉讼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在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私家车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可向由婚姻缔结地或一主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

2、婚姻缔结地在国外,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藉所属国法院管辖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可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国内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中国公民在国外但未定居的

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在人民法院管辖。

三、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离婚诉讼

可选择在中国或国外诉讼。

四、双方均为外国人在国内的离婚

被告在中国合法居住一年以上的,原告可以被告居住所在地起诉。

国外结婚证书的认证:

1、委托国外律师公证人将国外注册的结婚证书进行公证;

2、将经过公证上的结婚注册证书在该国外交部进行公证;

3、外交部公证的注册证书在中国驻该国使馆进行认证

4、将认定的法律文书寄回国内。证明结婚事实。

香港结婚证书的认证:

1、委托香港的中国司法部指定的公证律师做公证;

2、委托香港律师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公司敲转递章;

3、将该份文件寄存到国内。

澳门结婚证书的认证

1、直接委托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做公证;

台湾地区注册证书的认证:

1、委托台湾律师到台湾公证机关做公证;

2、台湾公证机关将公证文书副本寄存交上海公证员协会和大陆当事人一方;

3、公证文书经上海公证员协会做核证;

4、将核证过的公证书交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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