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文书认证及香港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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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无犯罪记录证明是由外国人所在国开后经中国驻外使领使馆认证吗

作者:Paul 来源:原创 日期:2017/12/20 16:57:59 人气: 标签:

境外无犯罪记录证明是由外国人所在国开后经中国驻外使领使馆认证吗?

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决定,原“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原“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北京上海深圳市已于2016年11月1日起开展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工作。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外交部、公安部等4部委的有关通知,2017年4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

新规的主要改变之处:凡是来华工作超过3个月的,需要提供最高学位学历和无犯罪记录,同时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一、在本人所属国办理无犯罪记录公证,证明其在本国居住期间无刑事犯罪记录,并同时附中文译本;

二、持上述公证书到其所属国外交部授权机构、以及中国驻该国领事馆认证;

三、到其在中国居留期间居住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持该证明到公证处办理在中国居留期间无犯罪记录的公证。

五、持经过认证的外国公证文书和中国公证处的公证书,就可以办理有关事项。

以上说明的是在中国境内需要使用无犯罪记录公证的程序。如果该证明要在国外使用,还需要经中国省级外事办、外国人所属国驻中国领事馆认证后,附外文译本,方可在国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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