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文书认证及香港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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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境内起诉境外主体需要公证认证怎么办

作者:Paul 来源:原创 日期:2017/12/20 10:55:22 人气: 标签:

在境内起诉境外主体需要公证认证怎么办?

根据中国法院规定,涉外诉讼中境外当事人主体资格必须提供公证认证文件。

涉外知识产权诉讼,是指诉讼一方或双方当串人为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或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的知识产权诉讼。在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将涉港、澳、台的知识产权诉讼比作涉外诉讼处理。

外方当事人为原告时,人民法院应首先审查其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依据,即该外方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共同参加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或两国签署的相互保护知识产权的双边协定,或原告在中国享有权利的其他法律依据。

外国公司与中国公司之间的经贸往来日趋频繁,随之双方之间的贸易纠纷也就随之增多,外国公司在国内被起诉打官司的越来越多,一般国内法院都要求提供相关公证认证文件,这个该怎么办?

关于公司诉讼主体文件的准备 

根据民诉法的有关规定,国内的公司法人要提起诉讼除了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外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等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以及公司的授权委托书,那么作为香港公司如何准备前述资料呢?根据目前比较成熟的做法如下: 

首先,如前述国内公司应向法院提交其“营业执照”,但是“营业执照”是我国特有的称谓和公示文件,在香港地区是没有种称谓的文件,因此目前司法实践中香港公司需要证明其实体资格可以提供以下文件: 

1、公司在香港公司登记注册处办理的商业登记注册证明; 

2、公司在香港公司登记注册处存档的公司名称证明(如公司名称发生过变化则必须提供); 

3、公司在香港公司登记注册处存档的周年报表(该资料的作用相当于我国大陆地区的公司年检手续)

外国公司的注册地取得当地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登记资料(类似国内工商局提供的企业登记信息),这还不够,还要在当地办理公证,并且由我国驻当地外交机构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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