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文书认证及香港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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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公司工商登记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办理中国驻华沙使馆公证认证

作者:Paul 来源: 日期:2014/6/19 16:15:55 人气: 标签:

一家中国公司在和一家波兰公司在做生意过程中发生纠纷,现在中国公司要在中国法院起诉该波兰公司,法院要求提供该波兰公司工商登记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公证,以及中国驻华沙使馆认证,请问该怎么办?

是这样的,要起诉国外公司,首先要提供能证明该国外公司真实存在的证明文件,这样法院才能立案。

办理时首先要到波兰公司登记注册机构调取该波兰公司的信息,然后由波兰国际公证人公证,之后送波兰外交部认证,最后送中国驻波兰华沙使馆认证。

办理中国驻波兰华沙使馆认证注意事项:

1、当事人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我馆申办领事认证。
2、领事官员经审查,认为申请认证的文书符合要求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四个工作日内出具认证书。
3、因补充证明材料、向国内请示核实情况、不可抗力等原因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4、用于结婚登记的婚姻状况公证自公证之日起超过3个月的,当事人需重新办理公证认证;用于来华收养的婚姻状况、健康、财产、收入和无犯罪记录公证书自公证之日起至申请收养登记之日止(不含中国收养中心审理时间),超过6个月的不予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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