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书拿到内地来使用,必须经过香港公证手续,但是香港公证不能是随便的香港律师公证,必须是中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师,即中国委托公证人来办理公证,方能认可。
中国香港特区发往中国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由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出具,并由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进行确认、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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