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之前都是中国国籍,在中国结婚领取的结婚证,后来都加入了香港籍,在香港离婚,取得了香港法院离婚判决书。现在其中一个要在国内再婚,需要办理一份香港法院离婚判决书公证文件,这个该怎么办? 香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作为证据在国内使用必须经过公证手续,香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如果是英文的,应附有中文翻译,并要经司法部认可的香港律师公证后,方可作为证据使用。 香港法院离婚判决书公证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域外证据公证认证的说明如下: 第十一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 使馆认证网专业办理香港法院离婚判决书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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