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中国妈妈选择去美国、英国、香港、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生孩子,使孩子一出生就拿到所在国的国籍,为孩子今后的成长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孩子出生之后,取得国外当地的出生证明。当国外的出生证明拿到中国去办理相关后续时,国内的使用部门会要求对境外的出生证明或结婚证明做中国驻当地使馆的认证之后,才能在中国使用。 境外结婚证认证、境外出生证认证法律依据 2、2006年4月27日「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200681号文」:第五条: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3、证据规则中有关域外证据公证认证的说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域外证据公证认证的说明如下: 第十一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境外结婚证认证、境外出生证认证使用场合 2、申请商标、专利 3、公安局上户口 4、签证延期 境外结婚证认证、境外出生证认证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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