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文书认证及香港公证
手机站 | RSS订阅 | 匿名投稿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常见问题 > 正文

当事人国外领取的结婚证国内办理诉讼需要公证认证吗?

作者:Paul 来源:原创 日期:2013/3/26 15:05:49 人气: 标签:

随着国内在国外领结婚证的越来越多,在国外结婚领取国外结婚证,在国内办理离婚或其他法律诉讼的也随之增多,当事人在国外领取的结婚证要回国使用怎样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国外结婚证公证认证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域外证据公证认证的说明如下:
第十一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第十二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国公民的境外结婚证件认证问题的复函》指出,“凡在外国缔结的婚姻关系被上述各条认定为有效的,不必在中国境内办理结婚登记或承认手续。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的婚姻证件在中国境内使用,应在婚姻缔结地办理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机关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国外结婚证公证认证流程

1、委托国外律师公证人将国外注册的结婚证进行公证;
2、委托国外律师将公证过的结婚证在该国外交部进行公证;
3、委托国外律师将经过该国外交部门公证的结婚证在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国外律师将认定过的法律文书寄会国内使用。

使馆认证网专业办理国外结婚证公证认证。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0
0
0
0
0
0
0
0
本文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