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文书认证及香港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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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代表处文件公证认证该怎么办?

作者:Paul 来源:原创 日期:2013/3/25 13:28:22 人气: 标签:

香港公司注册完成了,现在想在国内开展业务,成立代表处,有什么要求吗,听说还需要公证认证香港公司代表处文件公证认证该怎么办?

香港公司代表处文件公证认证的法律依据

1、2006年4月27日「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200681号文」:第五条: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2、2011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香港公司成立代表处登记应提交需要公证认证的文件及证件:
1、派出企业所在国(地区)登记机关颁发的存续两年以上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有限公司需同时提交香港税务机关颁发的有效期以内的《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2、外国(地区)企业的章程或者组织协议;
3、外国(地区)企业出具的对有权签字人的授权或证明文件;
4、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署的首席代表和代表授权书(或委任书)(原件)及身份证明
5、与该派出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香港公司代表处延期公证:

代表处延期需办理外国企业存续证明,公司的主体资格公证认证,银行资信证明公证。
上述文件需经该国(地区)公证机关公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或代管该地区)使领馆进行认证;港澳台地区企业代表机构有关文件的公证认证按现行规定办理。港澳地区企业的主体明应当依法经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并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或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转递;台湾地区企业的主体明由当地公证机构公证。

香港公司代表处变更公证:
香港公司代表处变更名称,首席代表,一般代表任免等情况,都需要对相关变更任免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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