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文书认证及香港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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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公司注册证书营业执照公证认证怎么办理?

作者:Paul 来源:原创 日期:2013/3/22 14:14:12 人气: 标签:

随着国外公司在国内参与各种活动的增多,国内公司注册证书营业执照在国内使用的频率也随之增加,国外营业执照要想在国内被有效使用,就必须办理相关公证认证手续,这个该怎么办?

国外公司注册证书营业执照公证认证法律依据

1、2006年4月27日「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200681号文」:第五条: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域外证据公证认证的说明如下: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国外公司注册证书营业执照公证认证使用的场合

1、在中国大陆设立外资代表处、外资独资公司、中外合资公司,以及相关变更,如代表处延期、任命首代或代表、外资股权变更等;
2、在法院进行相关诉讼活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系域外形成的,必须履行相应的公证、认证手续 。
3、申请商标、专利
以国外公司名义申请商标、专利,以及相关转让、复议,需要进行公证认证。
国外公司注册证书营业执照公证认证流程

首先由当地国际公证人公证,然后送去所在国外交部认证,最后送中国使领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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