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加拿大和中国都不属于取消文书认证的海牙公约,因此,加拿大各种文书拿到中国使用前必须办理加拿大公证及中国领事馆认证手续,以下将讲述在加拿大怎么做公证认证。 加拿大出具的文件/证明拿回国内使用, 如出生证, 学历证书, 公司注册文件, 结婚证/离婚文件等; 或需要向国内的机构/ 政府部门证明自己的身份或婚姻状况的改变, 如单身证, 出国留学/移民入籍身份等; 或需要委托国内的亲友在政府/银行/或其它机构代办相关事宜, 如儿童寄养委托等. 这类证明/委托文件, 需要经三级公证认证后(本地公证人, 安省, 相关使馆), 才能被国内的政府部门/机构承认, 在国内使用。
需认证的文书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文书由加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加外交部或有关省(地区)政府指定部门认证; (二)文书真实、合法,没有违反中国法律或可能损害中国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 (三)申请认证的文书在两页以上的,应装订成册,不易被拆换。应采用火漆加封、金属孔钉(eyelet)装订、加盖骑缝章或钢印等,以保证文书的完整性。 加拿大公证认证办理程序 (一)有关文书应当首先由当地公证员(Notary Public)、律师或监誓员(Commissioner of Oaths)办妥公证; (二)经驻加使馆领区内公证机构公证后,有关文书需送加拿大外交部认证; (三)经驻加总领馆领区内公证机构公证后,有关文书则送交相关省(地区)政府指定部门认证; (四)申请人根据加方公证机构所在地分别向大使馆或有关总领事馆递交认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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