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文书认证及香港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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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外资代表处,首席代表身份认证问题

作者:Paul 来源:原创 日期:2013/2/13 21:40:21 人气: 标签:

设立外资代表处时,若其首席代表是外籍人,则需对其护照办理公证认证,办理时在该外籍人所在国办理,而不能在其居住国办理,以下是一个案例。

现有一个跨国公司希望在中国设立代表处。委派单位是英国母公司,拟派首席代表集团美国子公司的现任ceo,他是巴西籍人,但人在美国。请问其能否在美国当地进行身份的公证和认证?

答案是不行,必须在其护照签发国即巴西办理。因为只有签发文件的国家才能证明其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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