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代表处延期时资信证明需公证认证吗,这是很多代表处延期时常遇到的问题,以下是一个案例。 我司为外企代表处,因驻在期限到期办理变更登记。现已通过网上预审。 请问: 1: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中:“外国(地区)企业存续2年以上的合法证明复印件和资信证明”,所指的2个文件都要经公证机构的认证吗?(要做2个内容的公证,对吗?)
2:今年工商年检的时候,已做过一份外国(地区)企业存续的合法营业证明,该证明是否仍然可用,其公证日期是2012/12/28日。若可行,此次只需提供复印件吗?
3:驻在期限变更,不再需要提供各个代表的代表证了,是吗?
1、2个文件均需公证认证,可以做在一起。 2、可以使用,但需提交原件。 3、需提交代表证,因为代表证的期限也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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