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文书认证及香港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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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处公证文件转递问题

作者:Paul 来源:原创 日期:2013/1/28 15:37:20 人气: 标签:

现在办理代表处设立都必须提供全套文件公证认证材料。对于香港公司来说需要香港律师公证和加章转递。 关于代表处公证文件转递的问题,一定要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转递,但香港公证的律师却告知很多大陆代表处办事人员自己递交上述材料的,所以将材料已寄送给客户。 是这样的吗?

根据香港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流程,经过公证的文件须经司法部驻港办公室-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目前实际中的做法是,一般用途的都是将办理好的文件直接给客户,客户自行拿到国内使用部门,只有一些特殊用途如在国内公证处使用,才需要由香港办好后,由香港直接转递到国内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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