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文书认证及香港公证
手机站 | RSS订阅 | 匿名投稿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常见问题 > 正文

代表处公证认证章程是否可以单独做公证?

作者:Paul 来源:原创 日期:2013/1/25 13:27:02 人气: 标签:

一家香港公司要做北京设立代表处,公证认证文件少了公司章程,是否可以单独再做一份公证认证文件?还是要重新做?

根据最新代表处管理规定,代表处设立时必须办理全套文件的公证认证,对于香港公司来说需要办理:注册证书CI,商业登记证BR,周年申报表AR1,章程,董事会决议,授权书,任命书,银行资信证明。

如果少办哪份文件,可以单独对这份文件公证,因为香港公证是按照份数收费的。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0
0
0
0
0
0
0
0
本文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