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文书认证及香港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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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驻上海代表处年检公证认证相关问题

作者:Paul 来源:原创 日期:2013/1/23 15:44:42 人气: 标签:

上海作为经济中心,聚集着大量外资代表处,根据上海外资代表处管理最新规定,代表处每年年检时必须提供存续的合法营业证明公证认证文件,对于这个问题很多代表处不是很理解,以下用一个案例来说明。

你好,请问办理代表处年检时需提供的第四项资料:4、外国(地区)企业存续的合法营业证明(原件)。合法营业证明包括:公司注册证明、商业登记证明、企业迄今仍存续证明。合法营业证明必须经公证、认证,公证、认证日期应晚于2011年7月1日。存续证明为外文件的,须附中文翻译件。
1.此份公证是必须每年做的吗?
2.如果本代表处的总部在香港的商业登记有效期为三年的话,公证以后延期登记有效期也可以为三年,若香港提供有效期为三年的商业登记证明,并加以了公证,理论上是否以后年检时候的公证只要三年做一次就可以了? 
 
1、每年申报年度报告时,都要提交,必须每年做。
2、延期与年检工作是有区别的,不能一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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