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成立代表处时,工商局要求提供的材料,须经香港律师公证,转递的香港公司有关证明文件我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文件,能举个例子吗?
香港公司成立代表处须提供以下文件的公证并经转递:
外国(地区)企业存续2年以上的合法营业证明 外国(地区)企业的章程或者组织协议 外国(地区)企业出具的对有权签字人的授权或证明文件 外国(地区)企业对首席代表、代表的任命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同外国(地区)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加章转递样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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