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文书认证及香港公证
手机站 | RSS订阅 | 匿名投稿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常见问题 > 正文

外国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必须经过公证认证吗?

作者:Paul 来源:原创 日期:2013/1/17 21:54:29 人气: 标签:

在国内打涉外诉讼时,外国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要经过中国驻外领事馆认证才能被认可吗?

根据民法通则和证据规则及最高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外国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必须经过外国公证机构公证,然后送该国外交部门认证,最后由中国驻该国领事馆或大使馆认证,才能在国内法院立案受理。

外国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对于外国公司来说,就是它的注册证书,相当于国内公司的营业执照,但对于外国人来说就是他的护照。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0
0
0
0
0
0
0
0
本文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