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是香港身份要怎么办理放弃继承父母遗产声明书公证? 在进行遗产继承时,作为其法定继承人可以选择继承房产,也可以选择放弃继承遗产。这属于个人自愿的行为,,没有人可以强迫继承人进行继承,更没有人可以强迫继承人放弃继承,如果子女选择是香港身份,要放弃继承父母的遗产该怎么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呢? 客户陈先生出生于武汉,是家里的独子,几年前注销了大陆身份证移民到香港定居,其父亲不久前因病在武汉死亡,生前在武汉有一处房产,因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因此曾小姐也是合法继承人之一。因受疫情影响不能回大陆处理遗产继承问题,并且考虑到自身条件允许,决定不打算要其父亲在大陆的财产。把继承权给其母亲一人所有,不知道怎么操作,于是查询了一些资料,说需要办理一份放弃继承父母遗产声明书的加章转递手续。 经人介绍联系到我们易代通使馆认证网,经过沟通了解到父亲生前没有遗嘱,也不能提供到大陆的户口证明和死者的关系证明,针对这个情况我们来看看如何办理吧。 因香港人办理继承或者是放弃继承遗产声明公证书属于较复杂的一种,且每个人的情况不同,具体资料需沟通后才能确定,但死者的相关资料原则上是必须要提供的。 香港放弃遗产声明书公证资料: 香港放弃遗产声明书原件 申请人身份证明 父亲戶口注销证明及死亡证明 父亲在内地房产证 家人的内地戶口薄 准备好资料后,就可递交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方可用于大陆。 ![]() |
结婚证公证|出生证公证|护照公证|公司公证|主体资格公证--易代通使馆认证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