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法人或自然人赴中国投资,在中国办理相关注册手续时其部分文书需向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申请办理认证,具体程序如下:
1、新加坡出具的非官方文件,如宣誓书、声明书、委托书等,需先到新加坡公证员律师处(NOTARY PUBLIC)办理公证书,再将公证书送新加坡法律学会(SINGAPORE ACADEMY OF LAW)办理认证,最后送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领事部申请认证。
2、新加坡出具的官方文件,如公司注册证明、无犯罪记录等,需到新加坡外交部(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进行认证,然后再送到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领事部申请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