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文书认证及香港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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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籍华人在国内购房,委托书是办理领事馆公证还是认证?

作者:Paul 来源:原创 日期:2012/11/16 15:34:13 人气: 标签:

问题:我是一名美籍华人,计划在国内购房,但因工作原因本人无法回国亲自办理,请问可否在驻美国使领馆办理购房委托书的公证?另,请问公证与认证有何区别?

答复:(一)依照相关规定,使领馆仅为持中国护照的旅美华侨办理委托公证。鉴于您已加入美国籍,所以领馆无法为您办理购房委托书公证,您只能办理购房委托书认证。具体程序见下文。

(二)公证与认证的区别: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合法利益的一种非诉讼活动。认证是对公证而言,是指一国的外交、领事及其授权机构在涉外文书上确认公证机关、认证机关或者某些相应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字或印章属实。办理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为另外一国有关当局所承认,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即通常所说的使文书发生域外效力。具体而言,公证仅限中国公民的部分常见文书,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出具;认证不限国籍,需由当事人先到当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然后送交州务卿办公室认证,最后送交我驻外使领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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