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丈夫是外国人,目前在国外,同意离婚但无法来中国,我在国内找了律师作为他的代理,把离婚协议书和律师的代理合同发给他,他也签字了,但因双方无法到场,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无法做公证和外事认证,这样签字的文件寄回来也没用。应该怎么办呢?
如果你丈夫无法到场,则他可以找所在地的公证员,对离婚协议书和律师的代理合同上的签名做公证,然后做中国驻该国领事馆认证,然后寄回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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